盐城阜宁供电:唱响隐患排查治理新乐章

发布时间:2024-05-22|栏目: 企业动态 | 来源:|浏览次数:

报载:最近,盐城阜宁县供电公司充分发挥属地责任单位优势,针对220千伏东益变、海翔变、庆元变周边隐患用户发放隐患告知书,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安排人员对变电站周边难以清除的活动板房、彩钢瓦房等进行加固,确保纳入一本账的隐患全部闭环整改,多措并举奏响事故隐患排查协奏曲。

隐患排查治理,是隐患排查与隐患治理两项工作的合并简称,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一项法定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国家安监总局2008年2月1日发布实施的第16总局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做出了详细规定,其中对事故隐患的定义、分级、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隐患排查治理频次、档案建立、隐患登记、报告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盐城阜宁县供电公司按照标准化排查、清单化治理、分层分级治理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坚持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理的原则,积极做好大棚、彩钢瓦及砂石经营户的思想工作,争取隐患早日消除;他们坚决守牢安全生产防线,从严从细排查重大安全隐患,落实落细治理举措,建立健全管控通报机制,专门安排人员对220千伏变电站周边每天巡视一次,利用人工巡视并结合智能辅助系统、无人机等智能手段及时发现隐患,对周边隐患进行动态管控;同时,他们还政企联动,夯实责任,加强与地方政府、执法部门联动,借助政府职能部门力量加强行动成效,真正做到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科学化。

隐患排查治理是一项常态化工作。由此,我们要象盐城阜宁县供电公司那样,主动履责担当,全面、深入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问题限时整改到位,严格按照标准对标开展排查,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并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联动,才能建立健全管控通报机制,才能切实把安全理念落到实处,从而坚决守牢安全发展的工作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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